美拒售直升機所傳遞的信號

據近日報載,美方拒絕軍售台灣12MH-60R反潛直升機。

反潛直升機非尖端裝備,30年前成功艦成軍,海軍已併案採購20架。此次機型雖新,但談不上「突破」,美方拒絕已讓人意外,更弔詭的是拒絕的理由:不符合「不對稱戰力」原則,反對台灣投資這項「載台性質」的武器系統!

看得懂這句話所傳遞的信號嗎?

不管經濟或軍事實力,兩岸都有極大的差距。因而台海若爆發戰爭,採取不對稱作戰是台灣的求生之道。不過,縱然不對稱作戰是國防部的建軍指導,但落實到三軍,基於本位主義的各說各話,結果就變了調。

例如海軍說:為了打不對稱作戰,我們需要潛艦;陸軍說:為了打不對稱作戰,我們需要M1A2坦克;空軍說:為了打不對稱作戰,我們需要先進戰機。

到底什麼才是不對稱作戰所需?從自己的角度看,由於當局者迷所以不夠精確;若能從敵人的角度看,答案就顯而易見。

試想以下兩個極端的建軍案例:

甲案:陸軍增購400M1A2坦克;海軍採購8艘潛艦、12艘神盾級戰艦;空軍淘汰幻象,新購60F-35戰機。

乙案:政府召募4萬名自願參戰的民防隊,每季集訓兩天,學習「可攜式」武器使用,諸如刺針飛彈、標槍飛彈、步槍射擊,戰時隱藏於城市進行「打帶跑」游擊戰。

如果你是北京的決策者,要如何應對這兩個方案?

解放軍擁有數千枚地對地導彈,戰爭的第一時間,理應優先摧毀台灣的雷達站與機場跑道,屆時不管有多少架戰機,若無法起降,又有何用?而一旦失去制空,海戰何以為繼?遑論中共擁有七十餘艘潛艦,六十餘艘神盾級戰艦。再等中共掌握制空、制海,戰機得以自由來去,擺在灘頭的坦克豈不如待宰的鴨子?

相信中共有實力也有信心,可以圓滿解決甲案。可是乙案呢?

4萬名外觀與一般百姓無異的民防隊,隱身於住家附近,個個熟悉地理環境,神龍見首不見尾,猝然從暗處發起攻擊,接著又消失在人群之中。解放軍再是強大,不也如大砲打蚊子,英雄無用武之地?

乙案非傳統戰力,讓正規軍感到棘手、難以解決,因而會降低北京武統的決心。至於召募4萬名民防隊,若政府能提供適當補助,理應沒有困難。否則,連0.2%的自願者都召募不到,奉勸大家束手投降,別妄想國土防衛。

甲、乙兩案的差異,除了無法數字化的戰力,其他如「預算」與「時程」都有天壤之別。乙案所需預算可能不到甲案的百分之一,且只要政府有決心與魄力,一、兩年之內就會有成果。

國防的首要在「存在」,因為存在就是力量。果若台北決心成立民防隊,且展開具體行動,縱然不知其戰力如何,亦可向北京發出強烈的信號:如果貿然採取武統,即使解放軍登陸,也將要面對一場曠日彌久的消耗戰!

講到這,到底什麼才是不對稱作戰所需?

越是大型、固定,或必須依賴大型、固定設施運作的裝備,越不符合不對稱作戰的原則。反之,越是小型、機動、精準、致命、量多、分散、價廉的可攜式裝備,越能滿足不對稱作戰的需求。

如此說來,建軍還需大型、華麗的載台做什麼?

別忘了建軍需要面對「平時」與「戰時」。講句不客氣的話,過去50年,國軍不曾面對一分一秒的戰時。戰時面對的是「生死存亡」的戰爭,平時則可能面對「面子之爭」的區域衝突,這時「高、大、上」的華麗載台,擺出來才夠雄壯威武,也才有面子。

假如台灣有寬裕的國防預算,當然應兩者兼顧;然而和潛在的對手相比,我們遠遠不如。若魚與熊掌不可兼得,「生死存亡」與「面子之爭」,何者為重?

現在言歸正傳:美拒絕軍售直升機,到底想傳遞什麼信號?

不要妄想打一場以載台為主的傳統戰爭,台灣沒有勝利的可能。想要不敗,唯有發揮不對稱「以小搏大」的精神,即使敵人登陸,也要持續進行一場寧死不屈,不惜打到斷垣殘壁、血流成河的國土保衛戰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