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岸談判的重點在軍隊

   國民黨主席選舉之前,張亞中提出和對岸簽署「和平備望錄」,此語一出,立即引起「憑什麼相信北京承諾」的質疑。縱觀歷來中共談判前、後的言行,特別是承諾香港五十年不變的一國兩制,確實讓人憂心北京的誠信度。不過,和平從來就不是寄望別人的善意,那必須靠自身的實力爭取。

決定是和或戰的因數,隨著「超限戰」理論的崛起而變化多端,然追本溯源的根基仍然在軍隊。軍隊是「打」的本錢。沒有本錢,哪來得「談」的空間?

面對北京的威脅,台灣想要確保和平的關鍵在軍隊。沒有獨立的軍隊,統一以後的下場必然和香港一樣。反之,只要能擁有獨立的軍隊,縱然接受統一,台灣也會有別於香港。

未來不管什麼原因,如果台北被迫坐上談判桌,想要保有自主性,談判時首須堅持的是軍隊獨立。

北京能夠接受這個條件嗎?

這得先看談判的「起點」,也就是北京已經承諾的「一國兩制」,台北勢必以此為基礎,向上爭取更多的條件。換言之,對台北而言,談判的結果只可能優於一國兩制。

至於一國兩制,自一九八年鄧小平首次提出,之後歷經漫長的四十餘年,內容從不曾大幅修改。綜合中國領導人歷次對一國兩制的談話,與軍隊有關的內容不外以下三項:一、北京不派解放軍駐台;二、台灣擁有自己的軍隊,但不得以中共為假想敵,也不可支助與中國敵對的國家;三、台灣管理自己的軍隊。

縱觀這三個條件,在不違反一國兩制的原則下,台灣擁有以下權力:

一、      對中國以外國家的「宣戰權」與「啟戰權」。

二、      對所有戰爭的「拒戰權」。

三、      對參與戰爭的「終戰權」。

四、      軍隊的管理、建置、規模,全然操之於台灣。

至於什麼是「不可支助與中國敵對的國家」,談判時要詳細定義「支助」與「敵對」的內涵,然由於這句話約束的對象是軍隊,因而不管如何界定,對前述四權都沒有影響。而只要能確保這四權,締約後即便北京毀約背信,最糟糕的兩岸關係不就是退回今日?

一個國家的主權屬於誰,通常只能通過戰爭判定:開戰權在誰,主權就在誰。也因此,只要擁有自己的軍隊,能夠自主地決定開戰、啟戰、拒戰、終戰,台灣就能保有一定的獨立性,永遠不會成為今天的香港!